印澜府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表决《印澜府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说明:
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服务;
3、物业服务费:本次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企业根据实际测算在以下区间范围内进行报价:
高层住宅物业费:2.2元/平方米/月-2.7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
商业公寓物业费:4.0元/平方米/月-4.5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
住宅、商业公寓能耗费:0.5元/平方米/月,按实际产生的能耗,每半年一次向业主进行公示能耗费用支出明细及发票;每年一次按实结算并分摊能耗费用,多退少补。【本费用包括: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各项公共区域照明等一切涉及公共能耗项目的设备、设施运行消耗的电费、水费等】。
排屋物业费:5.1元/平方米/月-5.6元/平方米/月;
商铺物业费:4.0元/平方米/月-4.5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60元/月/个,主要用于地下车位的秩序管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维护、消防安全维护保养、制定停车管理方案、公共照明、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不含车辆保管费用。
4、成立选聘小组7人(单数):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日由政府“政采云”平台随机自动抽取产生)、业委会委员3人(从委员、候补委员中抽签产生,由报名业主现场监督)、业主代表3人组成物业选聘小组。业主代表3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另出公告),如报名人员超过3名,则评选当日到业委会办公室由报名业主进行抽签产生(不得委托其他人,如本人未按时到场则视为放弃权利),如业主代表不足3名,则延长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另行公告),未参与评标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现场监督。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5年3月9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事项。
联系人:徐广爱,联系方式:15558185818。
杭州市印澜府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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