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元都新苑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杭州市拱墅区元都新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3 2024-12-28 16:58:41


元都新苑全体业主:

根据2024年12月18日业主大会会议决议,表决通过解聘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现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议题:表决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附《元都新苑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说明:

1. 选聘物业服务的合同期限为3年(物业服务合同草案详见选聘方案附件);

2. 服务等级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标准执行;

3. 物业费根据业主大会表决的结果执行:小高层物业费最高限价:2.10元/平方米·月,商铺物业费最高限价:2.60元/平方米·月,地下停车场管理费50元/月·个 ,以上费用均包含能耗费。

4. 评标办法:成立选聘小组5人,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业主委员会代表2人、业主代表2人,组成物业选聘小组。选聘小组打分综合分最高的二家为中标候选单位。递交业主大会表决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请各位业主仔细查看,因合同内容篇幅较长,为方便业主查阅,请业主支付宝搜索“电子业主卡”查看电子文档。各位业主自本公示之日起可以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5年1月2日17时前提交至元都新苑业主委员会,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方便沟通。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启动下一步工作,本业主委员会将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事项。

附件一:《元都新苑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杭州市拱墅区元都新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抄送:华中社区居民委员会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