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都新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并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一、对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在元都新苑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
说明:
满意度调查是民意调查,已参与调查未表明意见不计入已经表明的任何意见。业主结合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服务情况表达意见: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满意度调查的统计方式:测评值X的计算方法:X=(非常满意票数+满意票数)÷(非常满意票数+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非常不满意票数)
二、解聘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说明:
结合小区前期组织的满意度抽样调查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经业主委员会讨论拟提请业主大会解聘杭州卓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意见征求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
全体业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并署名(房号、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于2024年11月26日17:00时前提交至业委会,业委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执行后续相关程序。
杭州市拱墅区元都新苑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抄送:华中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