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诚纪名府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大诚纪名府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八)签订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书,积极参加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等开展的培训;
(九)不存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中的相关行为和《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第35条中所描述的情形;
(十)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十一)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十二)没有无故拒缴或拖延缴纳12个月以上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或拖延上述相关费用等行为的。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
(三)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小区党组织书记、网格长、楼道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人员;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三)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本人及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中任职的;
(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八)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九)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大诚纪名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实行正式成员和候补成员候选人总人数不少于10名且不超过14名的方式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
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有意向报名的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并采用下列办法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
1.社区两委推荐;
2.小区党组织推荐;
3.业主自荐;
4.业主联名推荐(需10名或总人数10%以上业主联名)。
在上述4种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的约定进行审查,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请街道(乡镇)和社区审核把关。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的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方式分配名额:
1.高层住宅7人;
2.叠排3人;
3.大平层3人;
4.商铺1人。
如其中一个分配区域无业主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则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方式分配名额:
(一)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报名人数不足10人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延长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公告为准);
(二)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小于等于14人时:
1.满足各区域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各区域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报名人数均不少于该区域正式成员名额人数,即高层住宅4人、叠排2人、大平层2人、商铺1人),则报名人员中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全部列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如果存在某个区域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区域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即高层住宅4人、叠排2人、大平层2人、商铺1人)要求的,则向缺额区域单独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公告为准),经延长报名后,如该缺额区域仍不满足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则视为该缺额区域自动放弃名额,并将所有报名人员中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全部列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三)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报名人数大于14人时,通过下列方式产生14名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1.不超过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额分配(高层住宅7人、叠排3人、大平层3人、商铺1人)的区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列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向缺额区域单独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公告为准),经延长报名后,如该缺额区域仍不满足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则视为该缺额区域自动放弃名额;
2.超过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额分配(即高层住宅7人、叠排3人、大平层3人、商铺1人)的区域,该区域以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推选,依次确定正式候选人(即高层住宅区域7名或叠排区域3名或大平层区域3名或商铺区域1名,上述人选直接确定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放弃名额的补足方式:从其余参与推选的报名人中,根据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依次确定缺额部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直至补足。补足部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候选人不低于补足部分人数的50%,如从高到低的结果不满足中共党员比例要求的,则通过“双向择优”(即在其余参与推选的报名人中,分别在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中按推选得票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的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
需要进行推选的分配区域,推选结果中该区域确定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少于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该区域候选人人数。
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在经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候选人产生办法审查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后,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人数超过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候选人总人数(即14 名)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民主协商会议确定(不采用内部投票或推选,仅根据实际情况由预备候选人自行协商并明确参选意愿)。如无法确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候选人推选:
安排全体业主推选日,接受该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主动推选(按每户业主一个推选权,可推选的人数不超过14 人)的方式,按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产生正式候选人。
通过广大业主自主到推选点进行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推选前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推选时间不少于 2 天且每天不少于 8 个小时。
推选产生的最终正式候选人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候选人不低于候选人人数的50%,如推选的区域从高到低的结果不满足中共党员比例要求的,则通过“双向择优”(分别从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的初步候选人中,按推选得票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的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
如确定的候选人在公示发布后提出退出的,缺额人选按照上述办法产生的初步候选人中进行递补或重新组织推荐,再次提请街道(乡镇)和社区审核把关确定,并对确定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说明情况。该公示不受15日规定限制。
五、请有意参加大诚纪名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24时前到潮涌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并于2025年1月15日24时前将下列报名材料交至潮涌社区办公室:
1.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名表;
2.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书;
3.2张本人1寸免冠近照(蓝底);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等可证明业主身份的材料其中之一);
6.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吴佳飞联系方式:82921979
联系地址:潮涌社区办公室(潮上云临北苑12幢一楼西面)
特此公告。
附件:1.大诚纪名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名表;
2.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书。
杭州市萧山区大诚纪名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抄送:南阳街道、潮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