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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诚纪名府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大诚纪名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60 2024-11-28 08:37:31


大诚纪名府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大诚纪名府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表决《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整体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12:00止(具体时间安排,请留意12月12日短信通知)

具体投票时间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1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2日12:00止(12月19日、20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21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22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延长时间具体以公告为准)。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222日14:00 ,开箱唱票点:南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潮上云临北苑12幢)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参会定义】业主大会可采用下列方式确认业主参与情况: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或代收人在邮寄表决票的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经市房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上身份认证通过后查收确认表决票的;

6.其他可以确认参与表决的方式;

(二)【投票方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形式和表决票发放、回收采用以下方法:

1.电子表决方式:应当通过市房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2.纸质表决方式及表决票发放和回收:

2.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固定发放点,由业主自行到发放点领取,固定投票点:大诚纪名府24幢三楼物业服务中心;不方便或未自行领取的业主,由组织者采用有关人员或委托服务机构的方式逐户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送达并回收。

纸质表决与电子表决方式同时运用情况下,在领取和送达纸质票时,应核对电子投票情况,已通过电子方式表决的,不再发放纸质票。

2.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不方便或未将表决票投入票箱的业主,由组织者组织逐户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回收。

使用纸质表决票表决的,表决票和表决票存根应当纳入档案管理。

2.3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投票: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计票方式】业主大会表决票认定、统计规则: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须达到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设置“赞成、反对、弃权、随多数”意见项。“随多数”意见只能计入“赞成、反对、弃权”三项意见中人数最多的一项,若三项意见中人数相同时则计入相同项中专有部分面积最多的一项;

5.重复票统计方式:

5.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意见为准计入1票;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无法确认最终日期的,则现场致电业主确认最终有效意见;

5.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

5.3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5.4如业主在电话录音投票、现场投票后又出现在市房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上投票的情况,以市房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为准;

6.纸质票需本人使用黑色水笔填写并签名(不接受无记名投票),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但该张表决票计入参与表决数。

7.单张表决票中涉及2个(含)以上表决事项的,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纸质票在投票前,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按手印;修改处未按手印的,视为无效票。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潮涌社区进行监督,唱票和计票过程全程录像。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大诚纪名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抄送:南阳街道、潮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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