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诚纪名府小区全体业主: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6日,大诚纪名府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KT板、杭州业主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公布了《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大诚纪名府管理规约(草案)》,同时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公开征集意见,并同步抄送相关单位。截止2024年11月6日,共收到意见建议11条。经研究,共采纳建议11条,修改内容15处,意见采纳情况及修改内容详情请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大诚纪名府小区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示。
杭州市萧山区大诚纪名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6日
抄送:南阳街道、潮涌社区
附件:
序号 | 内容位置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第三条 | 业主委员会在重大事项讨论或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告知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决定内容向全体业主公布,公布方式为:以书面形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的公告栏及电子业主卡、业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公布。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 业主委员会在重大事项讨论或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告知社区,并认真听取社区的建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社区,并认真听取社区的建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决定内容向全体业主公布,公布方式为:以书面形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的公告栏公布,并同步通过杭州业主卡、业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公布。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
2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第六条 | 房屋的所有权人有两人以上的,由所有权人确定其中一人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在共有2 人意见分歧时代表行使业主权利。 | 房屋的所有权人有两人以上的,由所有权人确定其中一人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在共有人意见分歧时代表行使业主权利。 |
3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第七条 |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接受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4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第十条 | (十五)聘请执行秘书、财务人员等专职人员; | (十五)聘请执行秘书、财务人员等专职人员(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可由业主委员会按照本议事规则的约定自行聘请执行秘书、财务人员等专职人员,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
5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第十三条 | 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建议业主委员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进行表决。 | 街道(乡镇)和社区建议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进行表决。 |
6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第十五条 | (二)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以及表决内容和相关说明等应当经社区审核后,应当于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或者临时会议召开7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 (二)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以及表决内容和相关说明等应当经社区审核后,于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或者临时会议召开7日前向全体业主公示; |
7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第十五条 (增加内容) | / | 未经业主本人同意,业主委员会不得将业主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意见进行公示或透露给他人。业主只可查询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公告期内如有业主向社区或会议组织者提出书面异议的,首先会议组织者应核实“异议人”是否为业主,在核实“异议人”确为业主的情况下,对异议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告知“异议人”本人。如果业主有明确证据证明表决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核实的,业主委员会须暂缓执行会议决定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
8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 | (一)需由街道(乡镇)、社区决定、指导召开或提议的; (二)未作出有效决定的(包括业主委员会选举失败、物业选聘失败等可能影响小区稳定、影响居住水平等重大事项)。 | (一)街道(乡镇)、社区决定召开或提议的; (二)未作出有效决定的小区重大事项(包括业主委员会选举失败、物业选聘失败等可能影响小区稳定、影响居住水平的重大事项)。 |
9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 | 1.满足区域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高层住宅4人、叠排2人、大平层2人、商铺1人),则报名人员中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全部列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 1.满足各区域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各区域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报名人数均不少于该区域正式成员名额人数,即高层住宅4人、叠排2人、大平层2人、商铺1人),则报名人员中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全部列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
10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 | 2.不满足区域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高层住宅4人、叠排2人、大平层2人、商铺1人),则向缺额区域单独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公告为准),经延长报名后,如该缺额区域仍不满足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则视为该缺额区域自动放弃名额,并将报名人员中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全部列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 2.如果存在某个区域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区域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即高层住宅4人、叠排2人、大平层2人、商铺1人)要求的,则向缺额区域单独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公告为准),经延长报名后,如该缺额区域仍不满足业主委员会正式成员名额分配要求的,则视为该缺额区域自动放弃名额,并将所有报名人员中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全部列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
11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 | 2.超过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额分配(高层住宅7人、叠排3人、大平层3人、商铺1人)的区域,该区域候选人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推选,需要推选的各个分配区域先分别按本条款约定的分配区域候选人人数按得票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依次确定候选人(高层住宅区域前7名,叠排区域前3名,大平层区域前3名,商铺区域前1名,上述人选直接确定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 2.超过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额分配(即高层住宅7人、叠排3人、大平层3人、商铺1人)的区域,该区域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候选人推选,依次确定正式候选人(即高层住宅区域7名或叠排区域3名或大平层区域3名或商铺区域1名,上述人选直接确定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
12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 | 放弃名额的补足方式:从其余参与推选的报名人中,根据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依次确定缺额部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直至补足。 | 放弃名额的补足方式:从其余参与推选的报名人中,根据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依次确定缺额部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直至补足。补足部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候选人不低于补足部分人数的50%,如从高到低的结果不满足中共党员比例要求的,则通过“双向择优”(即在其余参与推选的报名人中,分别在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中按推选得票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的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 |
13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三章第二十九条 | 推选产生的最终正式候选人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候选人不低于候选人人数的50%,如从高到低的结果不满足中共党员比例要求的,则通过“双向择优”(分别从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的初步候选人中,按推选得票从高到低)的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 | 推选产生的最终正式候选人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候选人不低于候选人人数的50%,如推选的区域从高到低的结果不满足中共党员比例要求的,则通过“双向择优”(分别从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的初步候选人中,按推选得票从高到低排序,票数相同时以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多者为先)的方式产生正式候选人。 |
14 | 《大诚纪名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三章第三十条 | (九)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和《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第35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 (九)不存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中的相关行为和《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第35条中所描述的情形; |
15 | 《大诚纪名府管理规约(草案)》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增加内容) | / | 封闭区域内的住宅性质房屋不可用于日租房、旅馆等市场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