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停放及管理规定:
1、严禁车辆停在道路上、车库入口、转弯处及消防登高面上。
2、临时车辆一律停放至临时车位上,小区及商铺地面临时停车位采取先到先停方式进行停放。
3、拥有车位的车主必须停在自己的专有车位上,不得占用其它停车资源,如占用路面临停车位将根据占用时间收取临停费用。
4、如临时停靠请打开双闪灯,临时停靠车辆一般不超过30分钟,并在车上放置联系电话。未及时挪车将收到物业服务中心的移车提醒,拒不执行者将被锁车。
5、被锁车辆开锁需签《文明停车承诺》,重复签署者,将被锁车12小时以上,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联系电话:0571-88765688。
6、对违规停放车辆锁车至三次(含)以上,将会登记在册,每月提交至业委会进行存档,并列入黑名单(车牌被识别系统录入黑名单后,道闸将不再进行予以放行),30天内将不得进入小区停车场。
7、临时停车位不进行包月出租,一律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停放。
8、访客车辆可向邻居借用车位,借用时间及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后需被借方联系物业将相关车辆信息进行报备登记,完成借用后及时通知物业进行撤除借用,以免影响自己车辆进出,如未进行报备的,则按地面临停车辆计费。
9、物业公司仅负责对停车秩序、清洁及设施维护等工作内容,不负责车辆及车内贵重物品的保管,请自行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二、行驶规定
1、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2、在小区内禁止鸣笛、开启远光灯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3、五吨以上车辆(含5吨)和10座(含)以上客车必须经物业公司许可后方能进入小区,并且不得长时间在小区内停留,10吨以上货运车(业主或租户搬家、装修、垃圾清运车辆除外)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4、一车一闸,严禁跟车及闯闸进入,一旦未按照要求进入小区,造成的影响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三、收费规定
1、临停车辆地面停车收费标准:按30分钟免费,30分钟(含30分)以上每小时5元计费,每天20元封顶,超过24小时后重新开始计费(收费车辆以进场时间为准)。
2、临停收费采用扫码自主缴费,为保障车行通畅,请配合缴费并快速通行,如需开票可联系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开票。
3、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附则:
1、本车辆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
2、本车辆管理办法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