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运河云庄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望运河云庄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表决《望运河云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投票时间:
1.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3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4日12:00止(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10月14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开箱唱票点:运河云庄北区物业二楼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运河云庄北区物业服务中心大厅;
2.电子表决方式:应当通过市房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3.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使用非电子方式表决的,表决票、表决票存根以及音像影像等资料均应当纳入档案管理。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计入参与表决的人数与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中领取的电子票和送达的纸质票进行统计,但同一人、同一专有部分面积只作一次统计;同一个专有部分的业主在一次业主大会表决中通过电子票、纸质票等多种形式多次投票的,按照以下方式确认:
3.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意见为准计入1票;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无法确认最终日期的,则现场致电业主确认最终有效意见;
3.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
3.3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4如业主在电话录音投票、现场投票后又出现在网络上投票的情况,以网络投票为准。
4.本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设置“随多数”意见项;设置“随多数”意见项的,“随多数”意见计入已表决的人数多数票;
5.纸质票需本人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但该张表决票计入参与表决数;
6.单张表决票中涉及2个(含)以上表决事项的,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纸质票在投票前,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修改处未签名的,视为无效票;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米行桥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望运河云庄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