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河映云集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与顾扬路交叉口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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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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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乙方承包河映云集小区幢室阳台封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为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各类施工与高处作业等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高处作业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就施工与高处作业过程中的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核实施工人员的资质、工具状况、安全防范措施等,有权及时制止乙方人员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及时制止乙方工作人员未有效执行合同约定的行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甲方指定专人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如因乙方施工造成共用部位与设施渗、漏、堵、损坏等,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4、乙方施工人员未经许可进入非施工区域、非必经路段,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施工人员即时带离甲方服务区域,并禁止其再进入甲方服务区域进行任何活动。
5、封闭外露阳台的框架材质、颜色、款式以及玻璃的颜色,完全按照河映云集阳台封包投票结果的方案执行,与外立面保持一致,如乙方未按方案执行,甲方有权及时制止乙方人员施工行为。
6、甲方有权告知业主相关风险,建议业主向施工户数达到一定数量的乙方收取质保金。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施工/高处作业方须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并为相关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劳动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等。
2、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资质,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期间,施工/高处作业方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全程跟进现场施工作业与人员管理,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制止不安全行为。地面设置防护隔离栏,悬挂警示标识等。
4、作业过程中,务必做好防护与提示,因施工作业造成的公区景观绿化、外立面、相邻等任何损毁物品等,由施工方负责修复并赔偿。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绿化等)的损坏,照价赔偿。因防护与提示不当,所引发的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5、乙方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服务区域,需出示由甲方办理的出入证,每日进场和退场时交验出入证。
6、乙方施工作业时间须事按照甲方要求施工时间段施工,以免对甲方服务区域内的住户造成影响。
7、乙方施工人员禁止高空抛物、弃物,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料,日清日理及时清运,不允许堆放楼道、公区等,产生垃圾当天垃圾不及时清运,则禁止乙方进入甲方服务区域进行任何活动。
8、施工结束后因施工质量不达标或材料、安装等不符合规范,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9、遇雨、雾、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乙方必须停止施工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并禁止乙方再进入甲方服务区域进行任何活动。
11、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幕墙或者铝合金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人员的高空作业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材料清单及合格证、施工人员高空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盖单位公章。
12、施工材料统一由乙方安放在相对的业主室内,不可堆放在公区过道。
四、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自愿协商签署,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加盖公章即为有效。
2、施工与作业完成,本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封包阳台之后,地产将终止履行阳台范围内的维保、维修义务。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河映云集物业服务中心单位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