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郡御庄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红郡御庄小区实际情况,经杭州市上城区红郡御庄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讨论决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议题一:表决《红郡御庄小区消防维修方案(草案)》
说明:本小区交付使用年限较长,消防设施设备已普遍老化导致设施设备故障,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近期,经业主举报及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已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共查出多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相关事宜提请业主大会表决。本次维修涉及小区核心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及其他在消防检查中发现的故障、损坏、失效项目。本项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6万元,由小区公共经营性收益支出。若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则授权业委会采用招投标方式决定相关施工单位,并确认最终施工方案和价格。
议题二:表决授权红郡御庄小区业委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全权处理与开发商之间关于退还8年质保金的诉讼及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诉讼原告、委托律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进行表决。
说明:本小区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为八年,退还在即,依法律规定,业委会须在存储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完成争议处置,逾期未解决且未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修金管理机构将直接退还建设单位。经街道社区、业委会与地产多次会议沟通退还质保金未果,为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业委会根据前期梳理的小区房屋质量遗留问题、依法启动争议处理程序,确保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业委会需要通过诉讼,仲裁,和解,行政投诉或复议等形式解决争议,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标准和法院缴费通知书等确定。费用由小区公共收益列支。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委员会将接收业主的合理意见。如对议题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6年3月3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业主委员会。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联系人:池先生,联系方式:15355060032。
邮箱hongjunyuzhuang6@163.com
杭州市上城区红郡御庄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抄送:华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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