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郡御庄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上城区红郡御庄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
第一中选候选单位:杭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万科物业
收费项目 | 物业费单价 | 能耗费 |
高层住宅 | 2.00元/㎡•月 | 0.5元/㎡•月 |
低密度花园住宅 | 3.00元/㎡•月 | 0.3元/㎡•月 |
商铺 | 3.00元/㎡•月 | / |
地下车位 | 60.00元/个•月 | / |
第二中选候选单位:金服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金服物业
收费项目 | 物业费单价 | 能耗费 |
高层住宅 | 2.00元/㎡•月 | 0.5元/㎡•月 |
低密度花园住宅 | 3.00元/㎡•月 | 0.3元/㎡•月 |
商铺 | 3.00元/㎡•月 | / |
地下车位 | 60.00元/个•月 | / |
议题二:表决小区停车费与物业公司按业委会80%,物业公司20%的比例分成
议题三:表决《红郡御庄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议题四:表决《红郡御庄小区管理规约(修订草案)》
投票时间:
1.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5年7月13日00:00至2025年7月23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5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24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12:00止(7月22日、23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7月24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5年7月24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天山路184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可以辨认的;
2.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业主已明确收到会议通知的;
3.业主在网络上(政府平台)查收确认明确表达参会意愿的;
4.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5.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物业服务中心;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组织有关人员(包含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业主身份认证后在网上(政府平台)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投票: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需有通话录音并做好记录,可追溯核查;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并表决(回收票)有效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 “随多数”、“从多”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参会未表决,不计入表 决率;
4.投票人需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填写表决票并签名,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因投票人签名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表决意见不明确等原因造成无法辨 认的,视为无效票,无效票计入参会率但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及环境、严重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等损 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 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 处签名;
7.通过不正当形式拉票,贿票,不按委托规定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回收票,一律按无效票处理且不计入表决率;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以上所有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五)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华睦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红郡御庄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抄送:华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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