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山帝景湾南苑全体业主:
鉴于湖山帝景湾南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就“罢免陈耀邦、刘大停业主委员会委员”之议题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故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业主委员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逾期未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业主召开”的规定,在余杭街道指导成立临时业主大会工作组后,经工作组集体讨论,决定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湖山帝景湾南苑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罢免陈耀邦、刘大停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投票时间:投票表决时间(2024年8月10日0时至2024年8月19日12时止):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8月10日0时至2024年8月18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8月19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9日12:00止。
4.固定点投票地点:社区一楼;
固定点投票时间:2024年8月17、18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5.封箱唱票时间与地点:
封箱时间:2024年8月16日15:00;封箱地点:社区一楼;
公开开箱唱票统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公开开唱票地点为:凤栖社区三楼会议室。
6.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杭州市余杭区湖山帝景湾南苑2024年临时业主大会工作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杭州市余杭区湖山帝景湾南苑2024年临时业主大会工作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业主选择表决项中的“赞成”、“反对”、“弃权”、“随多数”均视为参与表决;业主明确表决其表决意见“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大流”类似意见时均视为随多数意见,其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中。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超过6个月以上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按照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办法统计。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如发生网络、电话与纸质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网络表决为准;如发生电话与纸质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纸质投票为准,并需在纸质表决票上注明“以此票为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杭州市余杭区湖山帝景湾南苑2024年临时业主大会工作组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杭州市余杭区湖山帝景湾南苑2024年临时业主大会工作组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凤栖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湖山帝景湾南苑2024年临时业主大会工作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