瑷骊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增补瑷骊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本次增补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2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等额或差额选举,根据业主报名人数为4人的本次选举为等额选举即4选4,业主报名人数大于4人的按差额人数不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50%的方式进行选举,按实际报名人数选4人。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4人)的,则减少委员人数。
三、业委会设立候补委员制度,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瑷骊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四、表决时间
增补瑷骊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瑷骊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