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星城三期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万家星城三期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表决《万家星城三期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电子业主卡):2024年7月28日0:00至2024年8月7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7月28日上午8:30至2024年8月8日12:00止;
3.固定、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8月4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8日12:00止(8月4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8月5日至8月7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8月8日:上午9:00至12:0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8月8日14:00,开箱唱票点:万家星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电子表决方式:应当通过市房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2.纸质表决方式及表决票发放和回收。
2.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固定发放点,由业主自行到发放点领取,固定投票点:万家星城三期23幢商5;
2.2不方便自行领取的业主,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聘请的会务工作人员上门或聘请第三方会务机构上门方式送达;
2.3纸质表决与电子表决方式同时运用情况下,在领取和送达纸质票时,应核对电子投票情况,已通过电子方式表决的,不再发放纸质票;
2.4使用纸质表决票表决的,表决票和表决票存根应当纳入档案管理。
3.专人送达时,由业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意见为准计入1票;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无法确认最终日期的,则现场致电业主确认最终有效意见;
3.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
3.3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4如业主在电话录音投票、现场投票后又出现在网络上投票的情况,以网络投票为准。
4.纸质票需本人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但该张表决票计入参与表决数。
5.单张表决票中涉及2个(含)以上表决事项的,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纸质票在投票前,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修改处未签名的,视为无效票。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万家星城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万家星城三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