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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杭州市拱墅区金典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21 2026-07-15 08:29:08


金典家园小区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题:授权金典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就开发商八年质保金及资产返还事宜提起诉讼(包括反诉或上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请,和解,进行保全、鉴定等方式),费用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

在本次立案中,拱墅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出本次业主大会提及八年质保金及资产返还与本次诉请中房屋渗漏水问题的解决不存在关联,认为议题内容不明确。

代理律师也向法院进行如下说明:

(1)该处的质保金为开发商缴存的保修金,督促开发商履行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议题是明确的;

(2)议事规则中已经授权业委会就小区共有部位提起诉讼;认为业委会有诉权;

(3)立案只需进行形式上的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即可,实质上审查需在业务庭进行。

多次沟通无果,代理律师已经向法院提出不立案登记,但为避免错过保修金退还的时间,业委会就该项议题需重新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特此说明!

杭州市拱墅区金典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7月14日

抄送:半山街道、云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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