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典家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小区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议题一:授权业委会就房屋质量及配套设施等问题(含物业保修金问题)向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义务的单位)提起诉讼(含承认、放弃、变更诉请,和解等)或其他途径维权,业委会可决定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列支。
说明:即授权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存在的房屋质量、配套设施(未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或有关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进行维权,维权方式包括行政投诉、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仲裁)、反诉或上诉,进行保全,承认、放弃、变更诉请,进行和解等,并自行决定与诉讼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相关费用依浙江省律师收费办法等法律规定标准由小区公共收益列支,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用、保全费、保函费等。
因附件内容过多,为方便业主查看,将同步上传至电子业主卡,业主可用支付宝或浙里办扫码查阅相关内容。全体业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署名(房号、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于2026年7月15日17:00前提交至业委会办公室。业委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执行后续相关程序。
联系人:业委会联系电话:13486163183、180587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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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金典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抄送:半山街道、云锦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