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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典家园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金典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96 2024-07-12 09:13:31


金典家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金典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三:表决禁止外卖电瓶车进入小区

说明:为了提升小区生活品质并保障业主的安全,业委会决定将外卖电瓶车是否直接进入小区的事项,由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当禁止外卖电瓶车进入小区时,外卖电瓶车需放置在小区门岗处,由外卖员步行进入小区送餐。

议题四:选举金典家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时间(电子业主卡):2024年728日至2024年8月1日24:00止;

2. 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7月28日至2024年8月2日12:00止;

3. 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81日至2024年8212:00止(8月1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8月2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 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8月2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金典家园小区1幢2楼物业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用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查收确认。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金典家园小区1幢2楼物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用QQ、微信、电子邮件等传送《表决票》照片的方式进行投票。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已确认参与表决但业主表达“随大流”等明确表达同意多数业主意见的及表达“无所谓”、“随便”等其他无明确意见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中的多数票;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违反本小区《管理规约》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限制其表决权。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云锦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金典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抄送:云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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