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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翠湖十里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龙湾区蒲州街道翠湖十里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64 2025-03-12 14:53:23


翠湖十里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龙湾区蒲州街道翠湖十里业主委员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

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五)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7)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9)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翠湖十里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9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9人的,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9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为9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3)报名人数为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8选7;

(4)报名人数为7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5)报名人数不足7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6)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翠湖十里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3月13日9时至2025年3月19日17时前到小区会所大堂前台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3月19日17时前交到小区会所大堂前台密封箱处。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社区联系人:章微琳电话:86521271

特此公告。

 

龙湾区蒲州街道翠湖十里业主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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