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议题:表决是否涨价续聘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附《翠湖十里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 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 年___月___日止。
(根据物业选举投票完成时间时间签订,签订时间为1 年。)
2.服务标准:《翠湖十里小区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
3.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
高层住宅:3.9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80 元/月·个;
本物业服务费未包含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增压水泵、空调、水系、照明等)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该能耗费由业主预交并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乙方每6个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能耗费预交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0.6 元/月·平方米;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7点前将意见发送至业委会邮箱:Chslywh@163.com。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3806603646。
特此公示。
附件一:《翠湖十里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附件二:翠湖十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龙湾区蒲州街道翠湖十里业主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