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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春壹号院小区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壹号院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2 2024-06-12 12:39:54

富春壹号院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小区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议题一:表决授权业主委员会对园区广告、电梯广告、快递柜、外卖柜、自动贩卖机、道闸、基站设备租用场地等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说明:为了增加小区经营性收益,提升小区业主生活品质。业委会拟决定利用小区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如园区广告、电梯广告、快递柜外卖柜、自动贩卖机,道闸、基站设备租用场地等。若业主大会授权通过,后续使用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议题二:表决授权业委会对园区泳池、会所、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等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说明:为了增加小区经营性收益,提升小区业主生活品质。业委会拟决定利用小区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若业主大会授权通过,后续使用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议题三:表决《富春壹号院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草案)》附《富春壹号院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草案)》

说明: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和方法

北门及西门地面公共车位实行收费制度,按照0.5小时内免费,超时后按每小时3元计算,24小时内累计封顶收费18元,业主减半封顶9元(商铺顾客扫专用二维码享受业主待遇),期满重新计算,依次循环。相关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1. 地面公共访客临停车位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2. 地面公共访客临停车位业主车辆收费标准:


地下停车库为业主固定车位,原则上不对外开放,为防止违规行为,外来车辆占道等情况,实行超时双倍收费标准。

3.地下车库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访客车辆的收费管理。本小区业主每月每户发放18小时停车券(电子券),每月1号发放,每张券2小时,单次使用6小时停车券可停车24小时。单次超过24小时按临停车辆收费。当月停车券当月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停车收益分配。收费统一由业委会指定的公共账号收取,物业公司提取机动车停车费税后的15%,作为物业管理停车成本;地面停车收益税后的结余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中,结余款的40%将用于回馈全体业主,结转金额达到户均300元时进行统一分红,具体发放形式由业委会制定并公示后执行,结余款的60%将转入业委会公共账户,用于车辆管理,地面石材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等。

议题四:表决授权业委会在三期揽山苑传达室侧边加装快递柜

说明:为了解决二三期业主小件快递包裹存放问题,业委会拟决定在在三期揽山苑传达室侧边加装快递柜一组。若业主大会授权通过,后续使用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以电子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16点前将意见提交至物业服务中心前台,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壹号院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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