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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逸之星公寓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田逸之星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02 2026-08-29 09:08:14


田逸之星公寓全体业主:

我小区开展物业续聘工作期间,于2026年8月20日收到德丰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退出田逸之星物业服务的工作函》的工作函,该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5日退出小区物业服务。为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持本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秩序,业委会尽快启动了本小区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根据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向街道、社区请示后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开展物业选聘相关工作,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议题一表决《田逸之星公寓物业服务选聘方案(草案)》附《杭州市拱墅区田逸之星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物业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服务标准;

2.服务期限为3年,最终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类型

收费标准

公共能耗费收费标准

住宅

高层公寓

1.65元/月·平方米

0.5元/月·平方米(包干)

商住楼1、2、3号

(田逸之星大厦)

2.80元/月·平方米

0.5元/月·平方米(包干)

商住裙楼

3.30元/月·平方米

沿街商铺

3.30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管理费

50.00元/月·个

4.评审小组的组成办法如下:

评审工作小组共5人,物业评审专家1人(评选前一日由政府“政采云”平台随机自动抽取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委员3人(委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1人,业主代表的必要条件是经常参与家园建设的热心业主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另出公告),如报名人员超过1名,则评选当日到评审现场由报名业主进行抽签产生(不得委托其他人,如本人未按时到场则视为放弃权利)。

5.本次物业选聘由评审小组对参与竞选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最高的2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业主大会进行物业二选一表决。

因附件内容过多,为方便业主查看,同步上传至电子业主卡(可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扫码查阅)。全体业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署名(房号、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于2026年9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16:00前提交至业委会办公室(小区公寓1号楼下层一楼)。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执行后续相关程序。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067910868


 

 

 

 

杭州市拱墅区田逸之星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抄送:石桥街道、华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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