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逸之星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现就增补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原则上中共党员候选人建议不低于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九)25周岁(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
(十)截止2024年6月3日前缴清2023年12月31日之前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增补田逸之星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3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3人的,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3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等于3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田逸之星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和竞职承诺书,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5月28日9时至2024年6月3日17时前到华中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4年6月3日17时前交至华中社区。业主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周叶红联系电话:18067910868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田逸之星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