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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棠澜府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春棠澜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71 2024-05-16 17:08:58

春棠澜府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春棠澜府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表决《春棠澜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61日至2024年65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61日至2024年66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65日至2024年6612:00止(6月5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2024年66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6614:00,开箱唱票点:10幢北侧会所一楼大堂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10幢北侧会所一楼大堂

2、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或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如录音电话)、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投票人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从多”、“从众”、“随大流”、“同意多数意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黎明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春棠澜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抄送:黎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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