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府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表决续聘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附《东旭府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服务期限:三年,签订时间自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2、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高层:2.5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
商业用房:5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管理费:60 元/月·个。
物业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依据物业部门规定,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按其所有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多退少补,每一年公布一次收支账目。按0.2元/㎡/月,预收一年公共能耗费。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实际用水电量以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计费水电表计量的水电量为准;由物业代收的,每一个月收取一次,水费收费标准按自来水公司公布市价为准,电费目前定价0.85元/度,后续根据相关部门收费标准重新定价。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委员会将接收业主的合理意见。如对议题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5年2月18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业主委员会或发送至邮箱:1169813094@qq.com。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杭州市萧山区东旭府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抄送:民湘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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