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公寓(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关于白马公寓(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截止2024年9月3日,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人数共有11人,其中公寓区业主报名人数9人,大厦业主报名人数2人。根据《关于白马公寓(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第五届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公寓区)需全体业主由投票方式进行推荐。经杭州市白马公寓(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推荐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议题:推荐白马公寓(大厦)公寓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二)投票时间及方式:
1.电话投票:2024年10月6日至2024年10月11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
3.网络投票(杭州业主卡):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10日24:00。
(三)开箱统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1日16:00,开箱唱票点:半道红社区会议室102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7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5.电话确认。
6.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
7.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 放表上签名的;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 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密渡桥一弄白马公寓7幢一楼(半道红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01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专人送达时,由业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
6.电话投票的,需有录音记录可追溯核查。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表决票票面可设置“同意”“反对”“弃权”“随多数”4个选项;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及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为参会表决有效票。
3.业主参与表决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法定条件: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多数”、“从多”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4.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6.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7.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8.通过任何形式贿票,不按委托规定等,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收票,一律按废票处理,且废票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9.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投票,按票数从高至低选出公寓区域8名候选人。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半道红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白马公寓(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