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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马公寓(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白马公寓(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95 2024-08-30 17:17:54


白马公寓(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白马公寓(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73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10个月以上;商业用房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的;

8、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小区共有物业(车位除外)、承揽广告或提供物业服务或其他服务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9、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且未拖欠物业服务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10、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其中主任、副主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4、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7、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9、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10、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任何一项禁止性行为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1、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推荐或者业主自荐、联名推荐(3人及以上),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以及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与确定,审查时可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提交相关部门联审,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并回复意见。

2、白马公寓(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报名名额分配:公寓区报名7名及以上,大厦(商业区)报名2名及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10选9);

3、报名人数小于10人时,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达到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报名人数等于10人时,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递交业主大会表决;

5、如果报名人数大于10人时,在经过资格审核后,采取全体业主投票推荐方式。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投票,按票数从高至低选出前10名候选人,经公示后递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6、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全体业主投票推荐时各区域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进入委员会候选人;

7、业委会候选人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白马公寓(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8月28日9时至2024年9月3日17时前到半道红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4年9月3日17时前交至半道红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人:郑晓联系电话:85134432

特此公告。

 

 

杭州市白马公寓(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 8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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