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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祥宸府第一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祥宸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3 2026-01-08 10:35:47


祥宸府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杭州市拱墅区祥宸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确定祥宸府第一届业主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人。业主监督委员会业主代表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主任1名,主任在监委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等额选举,即33。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当选第一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

三、表决时间

选举祥宸府第一届业主监督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祥宸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抄送:孔家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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