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宸府小区的物业经营用房孔家埭路323号、327号、329号、331号共421.77平方米,根据之前宁波荣安物业杭州分公司和承租方王英杰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为装修期免租金),合同租赁期间,第一年租金为538811元,第二年租金递增3%,金额为554975元;第三年租金递增5%,金额为582724元。
按祥宸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签署变更协议并三方签章。在业委会和租赁方协商签署变更协议时,租赁方提出当下经济形势严峻,小区商铺运营的超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要求业委会能根据实际情况,对租金予以降低,由合同约定的约3.78元/平方米·日,降为2.8元/平方米·日,年租金降为431049元。如果业委会不同意降租,则租赁方愿意按原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即两个月的租金97120元,然后退租。
根据业委会对周边商铺租金及空置情况的了解,认为降租为租赁方无奈之举,业委会表示理解。但考虑到广大业主可能有更合适的租赁方,因此业委会出本意见征询公告,意见如下——
1. 如果业主有资源,愿意以超过2.8元/平方米·日的价格租赁,则业委会同意现租赁方的退租要求,并按原合同收取违约金97120元。业主或推荐朋友如有看房需求,可以联系物业前台。
2. 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合适的租赁方,则业委会将在接下来的业主大会中,由业主投票,是否同意现租赁方以2.8元/平方米·日的价格和租赁方、物业签署三方合同,变更租金价格。
本公告有限期限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5日。
祥宸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