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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枫墅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青枫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86 2024-02-28 09:33:26

青枫墅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不低于各区块候选人数的50%,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月以上;

(8)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月以上;

(9)愿意签署《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书》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青枫墅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候选人的名额分配为一期5人、二期3人、三期9人(含社区代表1人),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17人,候选人人数达到各区域人数要求且中共党员占比达50%以上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由预备候选人进行民主协商;若某区域人数未达到要求或党员占比不足50%时,则由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延期报名的方式,继续产生各区块的候选人。

经相应区块的预备候选人会议民主协商仍未采生正式候选人的,另行安排双休日两天,接受该区域业主的主动推选(按每个业主一个推选权,可推选的人数不超过该区块的候选人人数)的方式,按得票从高到低(票数相同时以面积多者为先)产生该区块的正式候选人。

(2)经过推选后,从高到低的结果不满足第二十三条中共党员比例要求的,则通过“双向择优”(中共党员候选人与群众候选人双向择优)的方式产生该区块的正式候选人;

(3)报名人数等于17人时,候选人人数达到各区域人数要求且中共党员占比达50%以上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报名人数不足17人的,经确认,相应区块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足的(包括中共党员人数不足和未达到应选正式委员人数的),则由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延期报名的方式,继续产生各区块的候选人;

(5)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该区域报名的候选人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青枫墅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2月28日9时至2024年3月5日17时前到仓南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4年3月5日17时前交至仓南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联系人:高悦铭,联系电话:0571-8861668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青枫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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