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和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过前期公示的关于启动《富春和园》物业服务费调整意见征询的公告,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涨价续聘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附《绿城·富春和园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绿城富春和园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致富春和园全体业主的一封信》
说明:
1.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2024年6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不低于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所对应的甲级物业服务收费等级。
3.物业费:
高层住宅:2.14元/月·平方米;
合院:3.9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2.6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40元/月·个。
物业费补贴:经营性年收入的30% /年。
本物业服务费未包含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空调、增压水泵、消监控中心、景观水系、绿化用水、景观照明等)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该等能耗费乙方预收后按建筑面积据实向业主分摊,每12个月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能耗费预收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0.5元/月·平方米;
合院:0.2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0.2元/月·平方米。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4年6月4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616531441。
杭州市富阳区绿城富春合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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