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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臻奥院召开一期非住宅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选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臻奥院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23 2024-04-16 09:27:18


臻奥院非住宅一期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关于臻奥院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的相关规定,4月14日杭州市滨江区臻奥院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各区域候选人内部推选,未产生一期非住宅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一期非住宅业委会候选人推选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推选臻奥院一期非住宅业主委员会候选人2人

说明:本次推选仅限一期非住宅业主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得票高低依次顺序前2位当选为一期非住宅的候选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416日中午12:00至2024年41817:00止;

2.现场投票时间:2024年416日至2024年41817:00止(上午:9:00至11:30止,下午14:00至17:00止)。

3.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41818:00。开箱唱票地点:奥体社区居委会2楼会议室扬帆路龙湖春江彼岸6号商铺)。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1、2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奥体社区居委会2楼会议室扬帆路龙湖春江彼岸6号商铺

2、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大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但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单元小组长。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根据《关于臻奥院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规定,本次会议计票方式按照得票高低顺序选取得票高的前2名候选人(先按人数多少,再按专有部分面积大小)再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四)杭州市滨江区臻奥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杭州市滨江区臻奥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推选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奥体社区进行监督。

请臻奥院一期非住宅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推选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臻奥院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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