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道江河汇流公寓二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御道江河汇流公寓二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9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9 个月以上;
(8)商业业主参选前一年及当选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或办公累计满9个月以上;
(9)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10)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的,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四)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报名公告之日前未足额缴纳),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任何一项禁止性行为的;
(十一)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以前历届业委会委员中涉及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业主委员会:
(一)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二)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的利益、报酬,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关联的企业提供付费,收费业务的或要求物业服务人减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三)泄露业主个人信息或者将业主个人信息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四)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业主的选票、表决票、书面委托书或者业主签名,冒充业主或者指使他人冒充业主进行电子投票;
(五)未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或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物业服务合同。
(六)不按照规定刻制、使用公章(业委会印章使用规范)。
(七)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不正当履行业委会职责和违反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其他行为
(八)任期届满后业委会不按照规定(议事规则四十五条的)移交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资料和提交审计报告的。
五、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御道江河汇流公寓二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租房业主可委托1名自然人参与业主大会选举,3幢、6幢每幢不少于两名(合计5名),4幢和5幢共1名,商铺1名。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如果按幢分配方式报名人数等于8名时,经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如果报名人数少于8名时,延长报名时间7天,缺额在全体业主中报名;如仍未报满,直至报满为止;
(3)如果报名人数大于8名时,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需要经过推选,由报名的业主内部推选,选出8名(按名额分配进行集中推选,若报名人数少于分配名额的在全体报名人员中进行推选;推选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不参与视为弃权,以票高者进入初步候选人);
(4)如报名人数已达到8人但不符合幢分配方式,则延期7天报名,规定时间内某幢仍无报名人员的视作该幢放弃名额,不得事后追究;
推选工作提前3天通知各位候选人,推选工作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票,不参与现场投票的视为放弃投票权但有被选举权。
(5)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御道江河汇流公寓二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3月14日9时至2024年3月20日17时前到钱运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4年3月20日17时前交至钱运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1526711350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御道江河汇流公寓二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