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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名城一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万家名城一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79 2024-03-20 13:43:37

万家名城一期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续聘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万家名城一期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合同期限:物业服务期限自2024 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不低于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所对应的甲级物业服务收费等级。

3、物业费:

高层住宅:3.0元/月·平方米(含公共区域能耗);

商业用房:3.2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60元/月·个。

地下储藏室:50 元/月·个。

依法将住宅变更为其他用途的,按照变更后物业的相应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

议题二:表决万家名城一期经营性收入与物业分配附《关于万家名城一期经营性收入与物业分配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的公告》

说明:

2016年1月-2021年8月31日期间(物业代管期间)根据审计报告内容,该经营性收入结余共383.11万元,经第二届业委会与滨江物业商谈,滨江物业按30%作为其物业服务成本的补贴,剩余70%共计268.17万元款项移交第二届业委会账户。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第一届业委会及物管会期间)。根据审计报告结果,按照第一届业委会期间提供的小区停车费等费用分配公告,同意停车费按40%分成作为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成本,核算为108.83万*0.4=43.53万元,其他经营性收入按25%分成作为物业成本,核算为48.13*0.25=12.03万元;核算后共计55.56 万元与滨江物业公司进行结算。

2023年9月1日开始以后的收入分配。停车费收入60%归小区业主,40%作为物业成本归滨江物业;其他经营性收入75%归小区业主,25%作为物业成本归滨江物业(电梯广告摆摊等收入,不含归小区业主的商铺6-1,6-2出租收入)。

以上决议以万家名城一期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为准。

特别说明:为维护小区业主利益,该项议题如表决未通过,授权业委会以法律诉讼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议题三:表决《万家名城一期小区车辆停放收费管理办法(草案)》说明:

地面公共临停车位收费计费方案

1、小区停车场车辆不实行包月(年)收费。

2、停车车辆按5元/小时计费。

业主车辆(含商户业主)前30分钟免费(含),超过30分钟后开始计费,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按1小时封顶计费,每日累积计费。本小区业主提供房产证、户口本、行驶证,每户限登记一辆车,车牌提前录入系统,一套出租户(含商户)限登记一辆车。

非本小区业主车辆前15分钟免费(含),超过15分钟后开始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费,每1自然日(0:00-24:00)4小时封顶计费,每日累积计费。

3、所收停车费通过收费系统缴纳入小区业委会账户。

4、车辆按照先来先停,停满为止的原则。

议题四:增补万家名城一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45日至2024年413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45日至2024年414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412日至2024年414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2024年414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41414:00,开箱唱票点:通运社区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7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能追溯的方式查收确认;

7.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可以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万家名城一期6幢2楼业委会办公室(物业服务中心大门口进);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可追溯方式进行投票(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特殊情况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7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投票人(业主或业主代理人)明确表达其“弃权”的,为弃权票。

3.已回收的业主大会表决票上有投票人签名,但没有明确表决意见,也不划任何表决符号的,为弃权票。

4.已签收但逾期未回收的业主大会表决票,不算参会票,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5.投票人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从多”、“从众”、“随大流”、“同意多数意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6.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及未分摊面积部分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7.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拒缴物业服务费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及环境、严重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业主代表;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8.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是为无效票。

9.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通运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万家名城一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抄送:通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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