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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曙光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的公告

杭州曙光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44 2024-01-15 16:42:17

曙光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杭州曙光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曙光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杭州曙光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杭州曙光公寓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曙光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社会组织管理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房屋共有产权的业主可以授权共有人一人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两代表一委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八)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

(九)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十)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杭州曙光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5人或者5人以上,在业主自愿的基础上,由业主自荐或者三户以上业主联名书面推荐的方式推荐候选人,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推荐表。

(1)报名推荐人数不足5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杭州曙光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2)报名推荐人数等于5人时,经过灵隐街道办事处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等额选举,即5人选5人;

(3)报名推荐人数6至8人的,经过灵隐街道办事处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差额选举,6至8人选5人;

(4)报名人数大于8人的,经过灵隐街道办事处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小区全体业主进行第一轮投票,按照得票高低顺序选取6名作为候选人(先按人数多少,再按专有部分面积大小)再报送业主大会进行第二轮差额选举,即6人选5人;

(5)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按照得票高低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曙光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1日17时前到东山弄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推荐表和承诺书,并于2024年1月21日17时前交至东山弄社区。灵隐街道办事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柯龙联系电话:87007242

特此公告。

杭州曙光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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