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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停车场管理方案(草案)

杭州市上城区森临澜府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3 2024-09-14 09:11:50


为满足小区业主临时停车需求,经过信息核实地面车库现有公共车位81个。本着充分合理利用停车资源,采用停车收费模式,有序管理,并增加小区公区收入,制定停车管理方案如下:

一、收费模式:

1、固定车位:有固定车位的业主车位、有固定车位租赁合同的车位,在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后车辆自动抬杆,已登记车辆可不必重复登记。

注意事项:

(1)有固定且登记为一位多车的车位,第二辆车进场时系统会自动识别转为临停车辆,按临停车辆收费;

(2)有固定且登记为多位多车的车位,车辆根据车位数量自动抬杠,超出车位数量的车辆转为临停车辆,按临停车辆收费;

2、临时停车收费:无以上两种情形的业主、租户及业主访客车辆,需临时停车的,按临时停车收费,系统不会自动抬杠,需配合门岗核实登记后手动放行,临停车位有限,停满后将无法进入。

二、收费标准:

类别

时间

收费标准

临时停车

0.5小时内

免费

0.5小时-24小时

5元/小时,24小时内封顶25元

超过24小时

累计计费

上述计费标准,按照单日、单次计算。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进入本停车场的各种车辆请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2、固定车辆如需办理登记,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时需提供车位使用凭证(租赁车位需提供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登记后自动识别进出。

3、停车场管理条例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维护,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4、车内请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离车时要锁好门窗。

5、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本停车场内停放。

6、保持车辆清洁、车辆无滴、漏油现象,不得在停车场内擅自清洗车辆。

7、对损坏停车场设施的车辆,车主需要照价赔偿。

8、进出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冲栏行为。

9、进入停车场禁止高声鸣笛,时速限定5公里,不得越位、错位停放、不得停放在通道位置。

10、临停车辆请停在车位吊牌标有“公共车位”的停车位上,车头朝外,禁止占用业主专用车位。

11、临时车位数量有限,无临时停车位后将不再放行,禁止车辆拥堵道口且人员离开。

12、对于未遵守以上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临时车辆,将加入黑名单,限制进入本停车场。

13、车场管理所得全部纳入小区公共收益,收费账目按公示要求每半年公示。

注:本停车场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业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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