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水御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不少于2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配偶及其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本人及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总公司及分公司)工作的;
(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八)被业主大会终止职务的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含候补成员);
(九)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会监事。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新山水御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至少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如实行差额选举报名人数少于12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延期时间及次数由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在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
(2)如实行差额选举报名大于12人时,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需要经过推选,推选办法具体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
(3)如实行差额选举报名等于12人,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递交业主大会表决;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告期间有退出选举的,按照推选时得票高低情况依次进行递补(如有);
(5)若报名等于10人,则选取等额选举即10选10;
(6)如报名人数最终未达到本规则人数的,则采取等额选举,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成立最低不少于5人单数的业主委员会组织。
五、请有意参加新山水御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月17日9时至2024年1月23日17时前到东吴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承诺书,并于2024年1月23日17时前交至东吴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806526306
特此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新山水御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