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兰健康谷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续聘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第二稿)》
说明: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24年1 月1 日起至 2026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限三年,期间每年12月份根据本年度物业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下一年服务(详见本合同第四十四条第4点。)
2、服务标准:详见《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第二稿)》。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高层:1.8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费);
排屋:3.60 元/月·平方米;
合院:3.60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50元/月·个;
高层住宅服务费未包含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增压水泵、中央空调、 景观水系、景观照明等)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 该能耗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预缴并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乙方每 6 个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能耗费预缴标准如下:0.30 元/月·平方米。
议题二:表决《树兰健康谷小区增加非机动车停放点方案(草案)》
说明:为有效解决树兰健康谷小区内非机动车停车充电问题,降低园区消防安全隐患,业委会联合物业人员、业主代表现场小区考察,提议了以下解决方案:
1、占用50幢1单元前部分绿化,安装非机动车充电雨棚解决50幢业主停车充电问题。
2、占用51幢3单元侧面绿化,安装非机动车充电雨棚解决51幢业主停车充电问题。
3、占用58幢前部分绿化,安装非机动车充电雨棚解决58幢业主停车充电问题。
4、占用60幢消防登高带前绿化,安装非机动车充电雨棚解决60、61幢业主停车充电问题。本项议题所需费用由浙江宁馨智能科技有限公承担。
议题三:表决《树兰健康谷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草案)》
说明:车辆停放资格:
本小区分为合院、排屋区和高层区,结合各区域车位配比情况,高层区业主采用1+N的模式(即每户业主大门可登记1辆车+地下车库车位数),合院、排屋区业主采用2+N的模式(即每户业主大门可登记2辆车+地下车库车位数),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物业承租人等(以下合称“住户”)在自愿遵守本办法的前提下,均享有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的资格,该资格为全体业主共同赋予的受限制的权利。
地面停车收费标准:
针对小区外来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及乱停的现象,为提高停车位使用周转率,以及公共资源占用的公平性,本小区实行外来车辆停车收费,具体如下:
(一)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1、半小时内免费停车;
2、 超出半小时按5元/小时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封顶30元/天。
(二)外来车辆范围
1、装修、送货、搬家等车辆
2、 未录入系统车辆
3、 访客车辆、办事车辆
支付办法:
为保证车辆进出顺畅,以ETC、扫码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支付停车费。
以下特殊情况下免收停车费:
(1)公安、消防、救护、抢险、救灾、环卫等特种车辆因执行公务或开展作业需停放小区内的;
(2)工程施工车辆因小区公共部位施工需停放小区内的。
(3)业主因婚丧嫁娶需停放小区的。
除以上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形停车均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议题四:表决树兰健康谷车辆收费、闸口增设方案,旧道闸系统升级,增设收费系统费用约5000 元以内,从小区共有收益支付
说明:落实园区外来车辆停车收费方案,减少外来车辆占用小区公共车位资源,同时为全体业主创造公共收益。创建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停车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拟决定对旧道闸系统升级。增设收费系统费用约5000 元以内,从小区共有收益支付。
议题五、表决新增高层干道道闸设施,费用1.9万以内,物业承担一半,另外一半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
说明:在小区高层50幢前干道增加道闸系统,管控50-61幢路面车位,实施停满后不再抬杆,停满后如有临时停靠需求,遇送货、老、弱、妇、孺送人车辆,报备门岗登记后手动抬杆放行,巡逻岗及时跟进确保20分钟之内必须将车开出,如遇不配合车辆,暂停临时停放资格。所需费用:费用约1.9万,物业承担一半,另外一半从小区共有收益支付。
投票时间:
1.电话、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30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0日12:00止(8月29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8月3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8月30日15:00。开箱唱票点:七号楼二楼(小区物业管理用房)。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1、2、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寄送业主大会通知的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七号楼二楼(小区物业管理用房);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有效票: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
4.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大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按照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单元小组长办法统计;
7.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其中议题一、二、三、四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议题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浒溪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安吉县树兰健康谷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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