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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油大厦供热水事项进行业主投票的通知

杭州市上城区石油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03 2023-11-28 10:58:10


尊敬的各位业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6〕147号)有关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供热单位(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大楼业主供热水费用已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受公司委托,为充分了解业主意见,就石油大厦供热水事项开展投票调查,恳请各位业主积极配合。

一、投票内容

方案一:继续统一供热水,调整热水价格,按实际成本收费。

方案二:停止统一供热水,业主自行安装家用热水器并承担相关费用。

 

(注:经统计,2023年1-7月石油大厦业主实际热水使用量2273吨,锅炉工1人、冷水、天然气等相关费用同期支出19.7万元,扣除大厦现看管人员零星使用部分,测算吨热水成本应在70元以上。今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后,还需考虑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电费等支出,以及锅炉工工资上涨、天然气价格上涨、热水用量减少等因素,预测吨热水实际费用将进一步提高。)

二、投票规则

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投票,参与投票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投票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方案,将交由石油公司进行实施。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证载建筑面积)计算;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杭州市上城区石油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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