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洲公寓小区相关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关于景洲公寓小区电梯更新候选品牌海选投票会议决议的公告》。杭州市拱墅区景洲公寓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投票内容
议题:表决景洲公寓小区电梯更新品牌,候选品牌二选一
说明:投票方式采取网络投票、电话投票以及上门投票,逾期投票将不予统计;综合考虑后期电梯维保维修问题,所涉及单元采用统一品牌方案,本表决项所有涉及本次电梯更新单元统一计票,票多者作为本次更新的最终品牌;
候选品牌一: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杭州红巍智能楼宇设备有限公司)电梯型号:LEHY-S,报价4080000元,无需业主出资,附《老旧电梯更新方案》
候选品牌二: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心奥建设有限公司)电梯型号:otis electric life(pro),报价4080000元,无需业主出资,附《电梯国债更新方案概述》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电子业主卡):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2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3日12:00止(5月12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5月13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5月13日14:00。开箱唱票点:景洲公寓9幢1楼活动室。
二、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一)采用以下第1、2、3、4、5、6、7项确认参加表决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用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能追溯的方式查收确认的;
7.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采用以下第1、2、3、4、5、6项方法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景洲公寓9幢1楼物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已参与表决并明确表达“同意计入多数票或者随大流”意见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侵占小区内公私财物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本次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五)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议临时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景春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2:00;13:0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景洲公寓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抄送:景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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