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洲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且根据杭政办函(2022)3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中共党员的候选人不少于50%,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被限制人身自由;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爱公益事业,贵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身体健康;
(8)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禁止性行为和《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和电梯使用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根据《景洲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1至2名候补委员组成”和“差额人数为2人”的约定,本次景洲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或9人。报名时间截止后具体如下:
(1)如符合条件的人数为8人或9人的,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如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小于8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3)如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超过9人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委员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选出9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通过上述情况产生候选人时,其中共党员候选人不得少于50%。
四、请有意参加景洲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3年11月24日9时至2023年11月30日17时前到景洲公寓物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承诺书,并于2023年11月30日17时前交至景洲公寓物业办公室。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施艺,联系电话:8819358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景洲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抄送:景春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