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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语朝阳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桂语朝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76 2024-01-08 17:51:15


桂语朝阳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桂语朝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需承诺当选委员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8)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9)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且未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四)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任何一项禁止性行为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桂语朝阳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叠排、商铺、合苑各报名1人及以上,高层业主报名6人及以上,公寓业主指定1名自然人进入业主大会选举,(公寓业主指定自然人参与报名的需要出具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方能参与业委会报名。)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和承诺书。

(1)报名等于10人,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递交业主大会表决;

(2)报名少于10人时,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达到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经延期报名后,如若某区域延长报名后仍未满足报名人数要求的,所缺人数名额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报名产生;

(3)报名大于10人时,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需要经过推选,推选办法具体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

(4)推选工作提前3天通知各位候选人,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候选人进行互相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互相推选的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不参与现场推选的视为放弃投票权,但是有被选举权,以票高者进入初步候选人名单,不到场进行推选的候选人事后不得追究任何责任。

五、请有意参加桂语朝阳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月9日9时至2024年1月15日17时前往朝闻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承诺书,并于2024年1月15日17时前交至朝闻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许森平,联系电话:19106577689

特此公告。

 

杭州市桂语朝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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