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新城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并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议题一、表决续聘浙江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悦分公司附《杭州金都新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服务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2、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住宅(含别墅):1.10元/月·平方米;
商铺(含侨联):1.40元/月·平方米;
车库:1.10元/月·平方米;
其他:公共场地出租按商铺标准(1.40元/㎡·月)收取,主要指原水泵房、架空层等。
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水电公共能耗。但不含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增加的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游泳池)、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此项费用由甲方按实承担。
议题二、表决小区加装单元楼电梯
说明:原则上在不侵占小区绿化与停车位的前提下加装电梯。但因加装电梯涉及到占用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区用地,故需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后续各单元是否要安装电梯则由每个单元内的全体业主内部决定,电梯的安装与维护费用由同意安装并使用电梯的业主承担。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以kt板及电子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6点前将意见提交至业委会办公室。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联系人:业委会秘书,联系电话:19032285919。
杭州市西湖区金都新城第七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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