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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梅花三胜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梅花三胜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3 2025-07-17 16:24:45


梅花三胜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年满18 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及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满 6 个月以上。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是党员身份的;

(2)是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离退休等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禁止行为之一的;

(2)不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3)不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4)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的;

(6)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7)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8)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9)道德品行低劣、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梅花三胜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5-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报名人员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组织者预审;

(2)如果报名人数大于7人时,采用内部推选产生,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人参与互选及物业管理委员会人员投票的方式,得票多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选出7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如果报名人数为5-7人时(采用差额选举),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如果报名人数小于5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5)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其他候选人进行递补;

(6)正式候选人公告期间不允许退出公选直至业委会备案。

五、请有意参加梅花三胜第六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7月18日9时至2025年7月24日16时前到梅花碑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7月24日16时前交至梅花碑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郑晶晶,联系电话:87651078

特此公告。

 

杭州市梅花三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抄送:梅花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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