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三胜全体业主:
根据《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梅花三胜业主委员会因成员全体辞职,在小营街道指导下成立了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梅花三胜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自2023年8月开始推进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至目前为止,因业主报名人数不足导致尚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操作手册》,业委会换届选举尚未完成前由物管会代行业委会职责。
物管会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杭州嘉园物业致函(附后),为了顺利推进本小区物业选聘工作,选聘并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及业主需求的物业,物管会前期向多家物业公司致函邀请对本小区情况作出报价,综合讨论后拟定A、B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物管会将根据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执行:
方案A:表决《梅花三胜物业选聘方案(草案)A》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1 、物业费最高限价:回迁房:0.5元/月·㎡,高层住宅(包括1幢一单元商品房)2.0元/月·㎡(含能耗),商铺2.50元/月·㎡(含能耗),车位管理费50元/月·个;临停车位最高限价500元/月·个(临停费用纳入营业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2、物业服务人员:8个人(东北门设立保安值守,东门、南门设立电子门禁);
方案B:表决《梅花三胜物业选聘方案(草案)B》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1、物业费最高限价:回迁房:0.5元/月·㎡,高层住宅(包括1幢一单元商品房)2.4元/月·㎡(含能耗),商铺2.70元/月·㎡(含能耗),车位管理费50元/月·个;临停车位最高限价500元/月·个(临停费用纳入营业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2、物业服务人员:10个人(东北门、南门设立保安值守,东门设立电子门禁);
方案A、B说明:
1、物业合同年限:三年 ;
2、物业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乙级及以上服务;
3、成立选聘小组5人(单数);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晚抽签产生)、物管会2人(委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2人组成物业选聘小组。业主代表2名,由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另出公告);
4、最终根据确定2家候选单位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上述A、B《选聘方案(草案)》、《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现向全体业主予以公示,各位业主可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业主卡)进行查看,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在2024年5月29日17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物管会。
联系人:郑晶晶联系电话:87820765
书面提交地址:中河中路52号 梅花碑社区
特此公告!
杭州市梅花三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抄送:梅花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