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漾河人家物业管理委员会自荐和推荐 业主代表名单的公示
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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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17:27:50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组建漾河人家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前期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或业主自荐情况,现将全部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广大业主如有意见的,于2023年11月24日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具体实施的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水印康庭2幢商28号)书面提出。
联系人:刘蔚联系电话:88031550
特此公示。
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漾河人家物业管理委员会自荐和推荐业主代表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