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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漾河人家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办事处 阅读量:2 2023-11-08 09:22:17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组建杭州市拱墅区漾河人家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主体: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办事处。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组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漾河人家物业管理委员会(2023年成立)。

三、组成人员:本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共计7人,具体组成如下:

1.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办事处指派的代表1人;

2.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的代表1人;

3.业主代表5人。

四、业主代表的资格要求、推荐方式及期限等:详见本公告所附《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公告时间:202311月7日至20231113日。

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和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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