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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向增补金湖艺境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金湖艺境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97 2024-10-31 21:50:34

关于定向增补金湖艺境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的公告

金湖艺境城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现就增补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的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担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不低于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

(2)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3)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且未恶意拖欠物业费(缴清2024年12月31日前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4)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条件;

(6)愿意签署《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书》的。

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本人及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十一)被业主大会终止职务的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含候补委员)。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本次增补为定向增补金湖艺境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人,其中公寓区域报名人数2人及以上、商铺报名业主1人及以上,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一)、以下报名情况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小于等于3人的,其中公寓区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2人、商铺报名业主少于或等于1人的,按照报名人数等额选举办法;

二)、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大于3人采用差额选举办法:

1.公寓区域报名人数大于2人、商铺报名业主大于1人的,总人数不超过4人的,经社区资格审核后报送业主大会分区域选票选出公寓2人、商铺1人。

2.经社区资格审核后,如资格符合的总人数超过4人,参照首届候选人产生办法,需要在社区的监督下,由业委会和报名业主通过内部推举产生4名(公寓不少于2人、商铺不少于1人)后报送业主大会分区域选票选出公寓2人、商铺1人。

3.差额推选的投票权: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每人一票,业委会成员每人一票;如因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候选人的,则采用再次推选的办法产生候选人。

五、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六、请有意参加金湖艺境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4年11月1日9时至2024年11月7日17时前到业委会办公室(请电话先联系)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承诺书,并于2024年11月7日17时前交至业委会办公室。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递交表格之前请联系业主委员会委员,联系电话:13588171774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金湖艺境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抄送:城厢街道、东白马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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