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商务港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续聘浙江新南北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附《南北商务港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办公、商铺物业服务费:3元/㎡/月
地下车库车位(管理费/服务费):60元/个/月;
地面停车:200元/个/月
详见:附件《南北商务港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南北商务港业主委员会草拟,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议题予以征求意见稿,时间自2023年10月10日至 2023年10月16日17时止接收书面意见。请有意见表达的业主将纸质书面意见提交至业委会。
杭州市拱墅区南北商务港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支付宝(浙里办app)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通知公告”查看相关内容。
抄送:拱宸桥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