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管理云畔雅居(以下简称“本小区”)车位及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云畔雅居管理规约》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应当予以遵守。
第一条车辆信息登记管理
1.有车位的业主应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管家或至云畔雅居物业服务中心登记车辆信息,登记车辆享受“业主车”待遇,未经登记一律按临时车辆处理。
2.对进入本小区的“业主车”车辆实行限量控制,超过限量的不得驶入。每个地库机动车车位允许登记的“业主车”数量最多4个,需明确登记车牌号码,车辆高度超过2米或其它不适合驶入本小区的车辆不得入内。运送家具、材料等车辆必须通过物业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地面车位。
3.本规定实施之前车位已登记的车辆未超过上述限量的,可以不重新登记。超过限量的,应当重新登记。
4.“业主车”应当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录入车牌。未按流程通过报备录入车牌、系统无法辨识的,按临时车辆处理,产生的费用需按规定支付,包括业主间借用车位停放等情形。
5.有车位的业主的新车、无牌车,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管家办理临时停车证,未办理的按临时车辆处理,产生的费用业主需按规定支付。
6.在同一时段内,允许进入地下车库的“业主车”数量不得超过业主的自有车位数量(即1:1),当超出车辆驶入小区即按临时车进行收费。但经物业确认系业主婚嫁等特殊情况的可临时适当增加。
第二条公共车位停车收费标准
1.本小区公共车位包括:由建设单位移交的配套公共机动车车位(附公共车位示意图)。
2.本小区公共车位遵循公平有偿使用的原则,实行共同管理,共同收益。
3.根据《云畔雅居管理规约》第十九条规定,本小区公共车位收费标准如下:
停车区域 | 收费类别 | 计费说明 |
地下室公共临时停车位 | 临停收费 | 1. 停车不超过4小时的,免收。 2. 停车超时按3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收取。 3. 每天封顶20元,每天24:00截止,第二天开始累计收费。 |
地下室公共临时停车位 | 包月收费 | 半年起包,每月350元,不含车辆管理费,费用一次性缴纳。 |
例:停车240分,免费;停车4小时01秒,按超时1小时收费3元。
4.有自购车位的业主车辆停在临时车位上,参照以上收费标准收费。
5.本小区的停车收益由全体业主共有。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25%归物业服务企业之外,余下的归全体业主共有,列入本小区的经营性收益,依照《管理规约》等规定用于全体业主权益,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三条机动车进出、行驶及停放秩序
1.临时车辆(出租车、网约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为乘坐者为伤、残、孕、病患和恶劣天气,以便业主车辆进出便捷。临时车应配合物业工作人员的管理,停放至物业秩序员指定的车位。
2.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地下车库充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和电力部门(95598)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付。租赁的公共泊位不得安装充电桩。
3.本小区公共临时停车位停满时,临时车不得进入小区。未录入系统的车及超出自有车位数量的业主车辆均为临时车辆(入系统车辆可从原出入口进出)。
4.为了确保本小区安全有序,车辆进出车库应打开车灯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应严格按照车库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逆行、超速、抢行抢道,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
5.严禁任何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地下车库。严格遵守车库限高标志。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责任由车主承担。
6.所有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只允许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停车时车辆一致车头向外,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地下车库的过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位和其它非停车位的任何区域。
7.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对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8.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车库的干净整洁,禁止在车库内倾倒生活垃圾和有毒物品、随地吐痰、大小便,禁止在车库内洗车,严禁烟火,禁止在地下车库遛狗。
9.未成年人、儿童进入地下车库,应当有家长陪同。
10.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快速处置,现场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可同步摄录、拍照,必要时按规定对车辆及行为人进行曝光;拒不配合或联系不上停车人的,特别严重的可以安排拖车,由此发生的损失或费用由违规停车人承担。
11.对拒不配合管理的或在禁止驶入期间干扰本小区通行秩序、损坏管理设施的,如试图强行驶入、阻挡道路、破坏抬杠、辱骂攻击保安等,除应当依法赔偿外,该户业主的车辆在车辆管理系统中拉黑,3个月之内禁止驶入本小区。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报警,由警方依法追究其扰乱秩序等法律责任。
12.摩托车停放按照机动车辆管理,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停放于自己车位内或车位后方,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停放与通行。
13.电瓶车按规定停放,并做到安全规范充电,防止自燃。
第四条车库及车位使用管理
1.本小区车位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不得围进、封闭车位,不得随意改变车位色彩,不得在车位上随意加装设备(如围挡、栏杆等)
2.地下车库属专用停车场,禁止在车库内进行体育、文娱、洗车、修车、保养车辆等活动。严禁占用车库公共区域存放私人货物,不得安装和使用占用全体业主资源的设备(如安装空调外机、煤气管道、洗手台),不得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作非停泊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五条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本规定项下的各项管理,负责行车、停车管理,包括秩序维护、卫生保洁、车辆通行管理、签订租赁合同、收费建账、公示公开;负责对违规停放,违规占用公共资源、杂物堆放等事项的处置追究,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如拖延不予支付,费用暂从经营性收益中支出,再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对于未遵守本规定的业主,物业书面通知后仍不予配合的,可将该用户车辆在系统中拉黑,妥善处理后予以恢复。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原则、依法依规、文明礼貌、敢于管理、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懈怠消极,不得对违规行为缺乏管理手段,必须全力保障本小区的行车停车秩序。
物业服务企业对车位收费管理应当做到制度完整、收取规范、帐目清晰、有据可查,业委会应当对此加强监督。
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停车管理中的工作表现应当实行奖惩办法,对消极懈怠的实施处罚,对坚持原则积极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奖励。
第六条本小区业主应当加强自律,自觉遵守本制度,互相提醒和监督,违规时需认真接受物业人员管理,不得辱骂物业人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停放机动车等方式阻挡、阻塞本小区的大门。若有违反,由物业服务企业严厉外置,必要情况下可采取措施拖离清除障碍物,在拖离清除中造成机动车损失的,或他人损失的,或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损失的,均由阻挡的行为人承担,违者应当承担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和一切后果。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类行为,业主有权利通过视频监控、拍照、现场劝戒等方式进行监督。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提交业委会审核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小区适当场合进行曝光。
第八条本小区车位的合法承租人、借用人,在提供租赁或借用依据后,可以和业主享受同等待遇,但原业主不再重复享受。
第九条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因发生漏电、火灾、水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造成车辆的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业主大会制定。由业委会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践需要提出优化完善措施,向全体业主公示后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业委会。业委会任期届满或者因缺额等原因在任期内终止的,本规定解释权、监督权归物业管理委员会。
云畔雅居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