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景园北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丁桥景园北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37 2024-10-31 11:18:26


景园北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小区电梯更新费用最高限价每台18万元以内,超长期国债政府每台补贴15万,地方政府每台补贴2万元共计每台补贴17万元。超出政府每台补贴金额的部分由小区共有收入支出。

说明:电梯更新厂家将由招标代理公司:《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标产生,最终金额以决算审计为准。

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时间(电子业主卡):2024年118日0:00至2024年1112日24:00止;

2. 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18日9:00至2024年1113日12:00止;

3. 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112日9:00至2024年111312:00止(11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13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 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11314:00。开箱唱票地点:明珠社区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临时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5.电话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景园北苑物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专人送达时,由业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电话投票的,需有录音记录可追溯核查。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表决票票面可设置“同意”“反对”“弃权”“随多数”4个选项;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为参会表决有效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如有重复票按:杭州业主卡票>现场票>电话录音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临时会议表决情况由明珠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丁桥景园北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抄送:丁兰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居民委员会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